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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兴业银行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同意福建省财政厅(普通账户)将其持有的该行约35.12亿股股份划转至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投”)。划转完成后,福建金投持有兴业银行约35.1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16.91%。
银保监会表示,兴业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同时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根据兴业银行此前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划转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仍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约4.03亿股,占比1.94%;福建金投将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股份约35.12亿股,占比16.91%;福建金投将成为兴业银行第一大股东。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