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5月12日消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推荐基础上,经专家审查,水利部遴选确定第一批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
名单如下:
一、试点灌区(11个)
(相关资料图)
河北:洋河二灌区
内蒙古:河套灌区(永济灌域)
辽宁:辽阳灌区
黑龙江:青龙山灌区
江苏:新禹河灌区
浙江:上塘河灌区
山东:豆腐窝灌区
河南:打磨岗灌区、红旗渠灌区
云南:弥泸灌区、蜻蛉河灌区
二、试点县(区)(10个)
山西:运城市芮城县
江苏:泰州市姜堰区
浙江:湖州市南浔区
江西:抚州市宜黄县
山东:德州市宁津县
四川:眉山市东坡区
陕西:渭南市合阳县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
云南:楚雄州元谋县、大理州宾川县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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