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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一则落款为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的《欠费停电通知函》在网络流传,指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的用电区域1月电费及违约金48万余元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2月27日起面临停电。
当天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官方微信号发文对此事作出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和南宁供电局青秀供电分局在联合说明中称,近期,网传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原办公区)出现电费欠缴情况。公安厅搬迁后,陆续调整了一批其他单位入驻该办公区,各单位电费由公安厅原办公区总表统一计量收缴。2023年1月,该办公区启动电表分户改造,期间衔接不够,汇缴不及时。现相关费用已缴清。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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