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于世,离不开社会交际,人与人的语言沟通,称之为交流,称之为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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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指的是信息的交互传递、双向流动,单向的自说自话,不是交流。
会话,指的是话能说到一处,想法能够会合,即人们的交谈聚焦于某一目标、某一方向,然后取得一致。如果一点一致的东西都没能获取,就绝对算不上成功的会话。
显然,交流也好,会话也罢,都指向一个核心——合作。
合作,就是一起合力,你也用心用力,我也用心用力,该收时都收一收,该让时都让一让,朝着一个方向使劲,才能促成某事。这和儒家哲学非常类似,真正的儒家思想,并不想要求每个人都用最高道德标准淬炼自己,至于君子独善其身,更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底线。儒家关注的是互动,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应该怎么对待别人,怎样才能顺畅和谐。而所谓“仁”,正是指二人之互动,在人际交往时,只需要做到基本的同理与共情,就足以令社会充满善意。而正是为了保证人人都能拿出一点基本的善意和得体的言行,儒家才用“礼”作为补充,使“仁”可理解可操作。在本质上,礼其实就是一种“合作原则”。
因此,会话交流,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表演,不是争胜负对错的攻击,不是优胜劣汰的斗争,而是参与和合作、共享和共赢。
我们首需跳出的一个思维误区就是,我们的重心不仅要在说话上,更要在对话上。把话说到对方心坎儿上,说到对方的关注点和心理需求上,然后把天聊起来,让对方想表达想交流,才是正向沟通和有效交流,才是真正会说话。而要做到这些,首要就是搞懂人际交流的合作原则。
语言学家格莱斯曾提出一个经典社交语言理论——说话的“合作原则”。在人们交际过程中,对话双方总是在或有意或无意地遵循着某些基本原则,形成基本的“配合”,以求顺利完成交际任务,构建真正有意义的对话。具体包括以下四个范畴。
一是数量原则: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同时又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这一方面指的是信息的足量。足量就能保障基本恰当的信息反馈,对方说的问的,我们要应其所说、答其所问;自己先表达的时候,也要信息完整、要素清楚。否则,交流就会中断受阻、难以推进,会令对话者陷入迷惑混乱,进而对你的信息接收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产生全面怀疑。另一方面指的是信息的不过量,多说一是累赘,二是分散主题,三是增加错漏风险,四是显得思维不清晰。
二是质量原则: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其实质是“真实原则”。正如真善美乃是以真为先,在真的基础上,才有善与美的可能。在当代公共关系语言学领域,正是特别强调“真”字至上。真理真理,真在理前;求真务实,真在实前;摆事实讲道理,事实在道理前。先要尊重真相和厘清事实,道理才能讲得下去,才能讲得通透。现实社会诸多冲突混乱,往往都是在起点上没有想摆事实,或者摆出的并不是真的事实。在运用语言对团体或个人的公关危机处理时,尤其如此,要面对真相、澄清事实、坦承错误,不要用避重就轻的套话推卸责任,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地转移话题,这些语言游戏看似复杂其实低端,看似聪明其实愚蠢。特别是在数据化信息时代,大众拥有开放的信息来源和基本智慧,互联网则会将一切所言所行留下永久印迹,如果在语言运用时选择敷衍塞责、缺乏真诚、激化矛盾的处理方式,只会自掘坟墓、徒留笑柄。
从另一个角度看,语言学的这一“合作原则”如此强调真实,也有深刻的心理学因素。因为从长远来看,唯有以诚信相交,才能使人在人际关系中获取安全、收获利益。根据心理学的互惠性原理,当主动向对方坦陈真实时,对方出于补偿心理,也会作出相应的坦诚。同时,在各类交流中,在自身出现问题时,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坦诚缺点,再说明改进途径和实操内容,往往能赢得对方的理解与尊重,获得更好收效。
我们把数量原则和质量原则结合起来看,会发现它们内部相通,数量原则要求的是言之有物,而这本身就含有内容真实、态度真诚之意。
三是关联原则:不说与交谈目标无关的话,也就是要有话题的相关性、围绕性。缺乏围绕性的表述及对话,会大大降低交流的效能,也会拖累工作效率。企业团体中的人员在事务沟通和工作运行中,往往就是由于彼此沟通传达的话语,没有紧密围绕主题,导致信息传达不清、要点不明、枝节分散、内容赘冗,进而形成工作的混乱与低效。
四是方式原则:说话要清晰简明,准确有序。用最少的文字把道理讲明白,用最精简的语言把事情说清楚,是最强大的能力。我们应谨记,在工作生活中,如无特殊需要,我们的语言表达应直奔主题,减少分散和干扰,先说结论和要点,先说共同关切的东西。
我们曾讲过,所谓“无效话语”,指的是无自主思维、无实质内容、无互动交流的语言表达。简言之,就是说话没有考虑到对话对象,没有基本的合作配合。“无效话语”是语言社交的大忌,而会话合作原则,就非常有助于我们清晰透彻地理解“无效话语”的本质,认清高效沟通的法则和路径。
一般来说,为了交际正常进行,人们应该遵循合作原则,但在实际社交中,人们也经常会违反上述准则,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由于说话者语言交际或逻辑思维能力的欠缺,导致交际障碍或中断。另一种则是主动地违反合作原则,即说话者有意使用隐晦或变形的方式,含蓄委婉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图,而这被称作“会话含义”。会话含义是超出语句本身意义范围的意义,即说话者的言外之意,是语言在特定情境中产生的意义。例如故意隐藏或溢出信息、违反事实或言过其实、故意做复杂化、无序化、歧义化的表达等。
但是,“会话含义”并不会动摇合作原则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因为我们要认清的是合作的实质而非表象,一切会话都在无形中遵循着合作原则才可以进行,只不过合作的程度有区别,而且“会话含义”在本质上也仍然是一种特定的、变形的“合作”。
合作原则在语言学领域享有盛誉,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因为,第一,它奠定了社交行为的底层逻辑,大家都按照这个合作原则来,才能大概率保障交流的成功,或者说使我们的交流产生正向价值。正如许多艺术形式都在解构、重构、奇巧、新变,但如果离开原始的结构和大众对于原始“游戏规则”的认同,这些变化也就失去了价值意义。第二,它代表着一种更高维度的理想境界,一种终极性的价值取向,因为真正的文明社会,人际交往就应当是简明有效的、坦诚求真的,不敷衍也不过度,尊重他人,与人为善,在双方互动的“合作”氛围下进行对话。
自格莱斯1967年提出“会话含义”理论之后,许多语言学家在他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提出新的理论,英国学者里奇在1983年提出的礼貌原则便是最重要之一。
礼貌原则阐述了交际礼仪对语言沟通的重要作用,以礼貌原则作为对合作原则的补充完善,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得体原则:益人——最小限度地使别人受损,最大限度地使别人得益。
慷慨原则:损己——最小限度地使自己得益,最大限度地使自己受损。
赞誉准则:誉人——最小限度地贬低别人,最大限度地赞誉别人。
谦逊原则:抑己——最小限度地赞誉自己,最大限度地贬抑自己。
一致原则:使对话双方的分歧减至最小,使对话双方的一致增至最大。
同情原则:使对话双方的反感减至最小,使对话双方的共情增至最大。
这六大原则,再进一步简化,就是低调与谦让,就是尊重和理解他人。在言谈交流中,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这一点,就能得到对方的尊重与欣赏,让对方愿意与你“合作”。
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古代谈论修身处世哲学的典籍,论理与之相通,也多见类似表述,在此可以仅选《菜根谭》为例说明。
例如:“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实利己的根基。”
为人处世,应谦逊待人、宽厚真诚,退让才能前进,让利才能获利。逞一时口舌之快,争一时表面风光,似赢实输。只有尊重和善待他人,才能赢得尊重与善待。
再如:“人情反覆,世路崎岖。行不去处,须知退一步之法;行得去处,务加让三分之功。”
穷途遇阻,要知道退让一步的道理;走得过去的地方,也应懂得给予别人三分便利,这样才能逢凶化吉,防患未然。厚待人者,人厚之;乐助人者,人助之。
又如:“人之过误宜恕,而在己则不可恕;己之困辱宜忍,而在人则不可忍。”
表层含义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深层含义则是强调共情,因为你必须能以同理心充分代入,才能知道他人为何会有过错和失误、面对何种处境、存有什么诉求。
因此,礼貌原则同样依托的是同理心与共情力,换位思考能力,设身处地考虑对方的处境和情绪,然后说出有分寸、有温度、有针对性的话。
礼貌原则,是具有普泛性的通识,古今中外,人同此心。一个人的礼貌言行最能体现其素养,如果被人界定为无礼之人,就一定会在很多方面限制发展,处处走不通。而在工作生活中,最经常需要我们展现礼貌之处,就是在语言交流时。你的语气语态、措辞对谈中的回应与呼应、尊重与理解,能够让人感到亲切自然,传递出礼仪教养,这将会在第一时间给人留下难以动摇的好感,从而深深影响别人对你的定位与评价。
其实,无论是合作原则,还是礼貌原则,抑或是儒家文化中的礼,真正核心都在于“合作”,两个人都讲礼、都有礼,都尊重常识和基本规则,才能达到社交和谐。
礼貌原则进一步强化了合作原则,在现代文明大环境下,个人与团体发展的主流,是合作与共赢;不讲礼仪的交流,是逆潮流而动,终将寸步难行。同时,二者又共同构成了逻辑闭环,即:有效的交流,务须尊重公序良俗,遵守基础伦理;而只有交流双方都有意识地、合作地保持基本的尊重与谦逊,才会促成真正有效的交流。
从本质上说,人类进行社交的初心和终点,就是寻求合作,无论是事情的合作,还是情感的合作。而尊重与共情,既是“合作原则”的基础,也是“礼貌原则”的核心;既是社交和谐的底线、人际合作的基础,也是个体与社会通向文明的必由之路。
合作原则实现的是“仁”,礼貌原则实现的是“礼”。通过语言表达,改善人际交流;通过人际交流,改善社会氛围。孔子说“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就是在强调“言”与“礼”的互通,强调语言的社会伦理功能,强调语言的规律和技巧,强调语言建构关系、直抵人心的力量。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