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交所做市规则开始征求意见 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定价提升定价效率

2022-11-25 08:06:39

引入做市商交易、建立混合交易机制,是自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开市以来,便备受各方关注的一项改革举措。

近日,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指引》)。继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正式开闸后,混合交易制度也将在北交所落地。


(资料图片)

《做市细则》明确了北交所做市商资格、权利义务、监督管理要求等事项;《做市指引》与之配套,进一步明确了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流程,细化了做市商监督管理要求和评价激励机制安排,以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北交所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引入做市商交易,有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改进交易定价功能、活跃市场交易。

推进北交所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近期,包括推出北证50指数、降低交易经手费、融资融券等各项政策齐发力,有助于北交所完善市场生态。随着丰富投资者结构相关政策出台,配合合理定价以及混合交易制度落地,市场正在逐渐形成良性生态。”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充分体现市场定位及特点

“在做市交易业务相关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北交所与券商等多方主体进行了充分沟通,充分考虑了自身市场定位及市场特点。”北交所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金融时报》记者。

一方面,与新三板做市制度有序衔接,做市商在北交所开展做市交易业务,适用其在新三板做市时的账户体系和交易单元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在相关股票上市后继续提供做市服务;另一方面,契合北交所发展阶段及流动性特点,在做市指标和期限要求等方面作出灵活性规定,在报价豁免和评价激励等方面作出包容性安排。

《做市细则》明确,做市商在北交所开展做市业务,在报价数量、报价价差、报价时长、服务期等方面需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做市商买卖双向各自累计申报数量不低于1000股;报价价差在集合竞价期间不超过3%,连续竞价期间不超过2%;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参与率分别不低于50%、70%;连续竞价参与率不低于90%,做市商成交后报价不符合有效报价要求,但在2分钟内恢复有效报价的,补充报价时间纳入参与率计算。

诸海滨表示,北交所《做市细则》与科创板做市交易相关细则在总体框架和规则方面基本相同,监督管理规定也相似。不过,北交所做市商报价义务上最小价差比科创板有所调降,更加符合北交所当前流动性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在特殊情形下做市商无法履行持续报价义务,《做市细则》对达到涨跌停价格、盘中临时停牌期间、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等情形进行报价豁免。另外,基于做市商权利义务对等的考虑,明确北交所将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做市的做市商给予适当激励。

“从月度数据来看,北交所成交额前五名的公司占北交所市场总体成交额比例为49.83%。从新股成交量分时段来看,每天上午开盘的前半小时交易最为活跃,成交量约占到全天成交量的30%。从极端案例来看,存在某一交易日或较长一段时间内无交易的情况。引入做市商进行混合交易或可改善上述问题。”诸海滨进一步表示。

与新三板做市制度存在差异

新三板自2014年8月开始实施做市商交易制度,是境内股票市场做市商机制的首次实践,也有专门的做市商评价体系。全国股转公司于2019年4月首次发布做市商季度评价结果。

“通过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建立后首批做市股票的表现可以看出,做市商制度在提供报价和达成交易两个方面均有重要贡献,相关公司在做市后股价也有明显上涨。”浙商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杨表示。

此次北交所引入做市制度,是在竞价交易基础上引入做市商,实行混合交易制度。在北交所混合交易制度下,不对单只股票的做市商数量作硬性要求,做市商和普通投资者订单类型相同,系统在撮合成交时不区分做市商订单和普通投资者订单,做市商和做市商、做市商和投资者、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均可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北交所和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主要差异在于基础交易方式不同。”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采用传统竞争性做市制度,每只股票必须有两家以上做市商,且投资者只能和做市商成交,成交价格为做市商报价。

此外,基于基础交易方式及市场流动性的差异,北交所和新三板在做市商报价权利义务方面的要求也存在一定差异,以契合不同市场特点、满足市场交易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三板做市商未取得北交所做市资格的,做市商可以申请将持有股票转出做市专用证券账户进行后续处置,也可以不申请划转,待未来取得北交所做市资格后继续为其做市。

市场交易机制将不断优化

“在国外主流市场中,无论其最初采用哪种交易制度,后期都会演变为做市商制度和竞价交易制相结合的混合交易制度。混合交易制度本质上是升级的竞价交易制度,因此具有市场透明度高的特点,且做市商和竞价并轨避免了竞价交易制度流动性不足、大宗交易处理效率不高的劣势。”诸海滨表示。

诸海滨认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中有较多创新型中小市值企业,普遍因规模相对较小、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市场认知度不高、股价长期偏离合理价值、股价波动较大等现象,而混合交易制度能有效地扬长避短。

中金公司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董事总经理李求索也表示,做市制度要求做市商进行长期双边报价,结合券商自身的专业性,做市商较其他投资者定价可能更为客观理性。做市业务开展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定价,提升定价效率,防止上市公司股价大起大落,中期随着做市制度的不断成熟,有助于维护市场高质量发展。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此外,《金融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未来,北交所还将进一步研究拓展包括借券在内的做市商库存股获取方式。

北交所董事长周贵华日前在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将持续构建高效透明的交易机制安排,落地融资融券制度,推出混合做市交易,持续优化证券交易收费安排,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投资者活跃度。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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