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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月12日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2022年,辽宁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7653.4万元,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已经形成积极老龄化的战略部署,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总人口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辽宁省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加强养老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辽宁省财政厅积极立足财政职能,体现责任担当,聚焦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2022年,辽宁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7653.4万元,支持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安排资金4500万元,支持建设30个具有综合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进智慧养老,为包括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在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洁、长期托管、日间照料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二是统筹使用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12102万元,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养老服务项目。三是安排省级彩票公益金11051.4万元,用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补助等养老服务补贴,降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据悉,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配合主管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 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