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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股权激励这一市场化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得到越来越多国资上市公司的响应,最新的案例便是太原重工。
8月9日晚间,太原重工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4833.39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50%。其中,首次授予3933.39万股,占授予权益总额的81.38%,授予价格为每股1.38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95人,覆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草案显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置了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即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至2025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40%、65%与100%;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不低于4.5%、5.0% 和5.5%;年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不高于78%、76%和74%。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今年4月24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印发了《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对山西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拟订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发上市公司活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作为办法实施后山西首家披露股权激励草案的上市公司,太原重工表示,该股权激励计划的推出,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为股东带来持续的回报,同时可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稳健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