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公告

2021-11-07 12:37:12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实施《惠阳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惠阳区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7名、党建联络员17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56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党建指导员,共招聘7名(其中1名为定向招聘),必须是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及以上党建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必须是2019年以来经我区公开招录的在职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含已进入“两委”的储备干部)且符合党建指导员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未入围的考生,参与其他报考非定向招聘考生的成绩排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党建联络员,共招聘17名,必须是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2。

(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共招聘56名,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储备人选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村储备人选必须具有本村户籍或户籍不在该村但在本村居住满1年以上,社区储备人选必须具有本镇(街道)户籍,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须为中共党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3。

二、人选待遇

(一)党建指导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照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选拔管理、落实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二)党建联络员按照镇(街道)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负担,按各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区财政落实不低于3200元/月待遇(不包含镇村两级工作补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参加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8:30至11月22日17点30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扫二维码进入“惠阳区大储备招聘系统”小程序(附件6)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审核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预审。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4日,考生自行登录小程序查询预审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7日,确认参加考试考生登录小程序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大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电子照;

②报考党建指导员的,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提供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填报《惠阳区公开招聘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5);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的一并提供相应户籍材料或居住证明材料。

③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④所有时间计算截至11月22日。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6)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②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③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录用后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三类岗位在同一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所有岗位按照1:2设置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知识、党的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层干部日常工作等内容设计题目。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通过“惠阳区大储备招聘系统”小程序查询,笔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岗位特点、“大储备”人选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3.面试

①资格复审。由惠阳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笔试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党建指导员类别,报考定向招聘未入围面试的考生,参与其他报考非定向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并依据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党建指导员类别,定向岗位与非定向岗位,形成岗位组,所有进入面试考生,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中至少有1名为定向招聘对象。如前七名考生均为非定向考生,则取前六名入围,报考定向岗位的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作为第七名入围。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四)择岗

拟招聘的7名党建指导员、17名党建联络员采取“公开职位、依序择岗”的原则,依据总成绩高低现场进行择岗。择岗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并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有关规定顺延通知递补考生参加择岗。择岗结束后,参加择岗的考生都必须填写《择岗确认表》,并签上本人姓名,之后无故不得要求变更择岗单位。为了增加择岗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择岗全过程的公平、公正,邀请区纪检部门共同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按照报考时的岗位进行录用,不进行择岗。

(五)考察

1.党建指导员考察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牵头,镇(街道)党(工)委配合,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在区、镇(街道)进行公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还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区委组织部统筹,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管理

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落实管理要求。党建指导员聘用2年内不得参加惠州市其他县(区)党建指导员选拔。党建联络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聘用人选与镇(街道)党(工)委签订聘用协议,并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对储备人选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报名后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六)招聘公告由中共惠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惠阳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

2.惠阳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联络员岗位信息表

3.惠阳区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班子储备人选岗位信息表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惠阳区公开招聘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储备人选报名表

6.报考指南

7.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中共惠州市惠阳区委组织部

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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