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探索健身业监管新模式 健身会员卡"七天冷静期"明年正式落地

2020-12-30 09:09:47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简称《会员服务合同》)前天在沪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首批15个本市主要健身品牌的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和使用《会员服务合同》,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将于明年正式落地。

数据显示,2019年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受理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类消费投诉15690件,涉及经营者1196家。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健身健美协会共同制定《会员服务合同》。这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主要适用于本市体育健身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会员健身服务的交易行为,聚焦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逃避自身责任等问题,以期用规范合同从源头上化解消费纠纷。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提出“七天冷静期”概念。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说,针对“健身行业过度营销导致冲动消费,因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退卡难”这一常见问题,为健身会员卡设置“七天冷静期”,是坚持《民法典》“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是在充分考虑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基础上提出的。

在健身领域,消费者投诉最多的是“正常经营不能退卡或能退卡但手续和费用不满意”,占比高达60.75%。《会员服务合同》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责关系。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但补偿方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或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却未履行补偿方案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

《会员服务合同》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消费者投诉的常见情况,又反复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设定,使消费者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市健身健美协会会长、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宇晴向全市健身行业经营者发起倡议,呼吁推广并使用《会员服务合同》。“是时候认真考虑用良好的口碑和专业的服务吸引消费者,将诚信作为立业之本。”

《会员服务合同》看似是一道“紧箍咒”,但得到市健身健美协会90%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表示,健身休闲业是上海体育产业的引领者,规范会员服务合同,有助于促进健身企业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发展得更稳健,走得更长远,实现政府、市场和消费者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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