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印发

2020-12-30 09:09:49
2020年12月29日,科技部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规划》提出了两个发展目标: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形成现代化、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共同体;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球领先的科技创新共同体。

在统筹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共建一批长三角高水平创新基地、共同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规划》明确,长三角三省一市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建设。

《规划》鼓励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以下简称“三省一市”)在科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和公共安全等领域集中优势科技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共建一批长三角实验室,支持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加快发展。

《规划》要求加快建设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围绕提升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水平,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升能够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创新策源能力;对标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强化数据治理和标准建设,积极推动长三角科学数据中心建设。

在打造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方面,《规划》明确以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依托,加快构建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区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升级和联合建设,加快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未来网络试验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合肥先进计算中心建设,谋划筹建生物医学大数据、系统生物学、纳米真空互联、作物表型组学、光子科学、新一代工业控制系统、智能计算等前沿领域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突破世界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要求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

在共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方面,《规划》鼓励三省一市立足优势学科和研究力量,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主动发起和联合承担若干个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三省一市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需求,创新组织管理机制,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三省一市科技计划的协调联动,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促进科技报告和科技成果的信息共享。建立与科技创新区域协同攻关相适应的制度措施,完善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参与、有效协同的机制,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

在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规划》要求推动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强强联合,面向产业创新需求,开展重大科技攻关。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生物育种等重点领域,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关键标准,解决产业核心难题。

《规划》提出,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打造集成电路共性技术研发、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多中心协同的生物医学智能信息技术等公共平台;在智能计算、高端芯片、智能感知、脑机融合等重点领域加快布局,筹建类脑智能、智能计算、数字孪生、全维可定义网络等重大基础平台。

在联合实施科技成果惠民工程方面,《规划》要求聚焦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社会发展领域,优化区域科研力量布局,完善民生领域科研体系。

长三角要加大民生领域科技投入,加强检测试剂、疫苗和生物药物、新型化学药物制剂研制,共同加强传染病防治药物、罕见病药物和高性能医疗设备研发,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研发水平和技术储备能力;建立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加快共性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如何协力提升现代化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规划》在强化区域优势产业创新协作、支撑循环型产业发展两方面有所要求。

根据《规划》,长三角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重点领域,建立跨区域、多模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一批长三角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长三角要聚焦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物联网、第三代半导体、新一代人工智能、细胞与免疫治疗等领域,努力实现技术群体性突破,支撑相关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示范基地,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增强企业为主体的国际标准竞争力。

在支撑循环型产业发展上,《规划》明确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依托,加强环境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的科技创新供给,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近零排放、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科技创新,开展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集成示范。

长三角将积极推进绿色技术银行发展,推动在长三角地区布局建设绿色技术银行分行,打造跨区域的绿色技术协作平台和质量追溯体系;突破水—土—气协同治理和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与生态环境修复的成套核心技术群,协同构建循环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根据《规划》,长三角需构建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共塑一体化科技创新制度框架,促进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配置,联合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支撑能力,完善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体系。

在聚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方面,《规划》提出一体化推进创新高地建设、联合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协力培育沿海沿江创新发展带三个方面要求。

在共同推进开放创新方面,《规划》明确共建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协同实施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加快聚集国际创新资源等。

如何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规划》提出,把党的领导贯穿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全过程,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健全国家有关部门与三省一市的协同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科技部牵头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统筹本规划实施,推进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其次,还需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制度,开展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和决策咨询,为科技创新支撑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规划》指出,将加大对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地方政府应创新地方财政投入方式,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资助,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

在此基础之上,还需加强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规划取得预期成效。

《规划》明确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对规划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确保规划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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